盐城市心理健康服务协会联合党支部
关于“盐城市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”的倡议书
党的十九大报告,为我们制定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。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、贫困县全部摘帽、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,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标志和底线目标,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庄严承诺。
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,是联系爱心企业、爱心人士等社会帮扶资源与农村贫困人口的重要纽带,是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载体,是构建专项扶贫、行业扶贫、社会扶贫“三位一体”大扶贫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参与脱贫攻坚,既是社会组织的重要责任,又是社会组织服务国家、服务社会、服务群众、服务行业的重要体现,更是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的重要舞台和现实途径。我市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脱贫攻坚,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重要作用。为此,盐城市心理健康服务协会联合党支部向全市社会组织发出如下倡议:
一、精心组织,广泛参与。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广泛动员单位会员、个人会员积极参与,壮大脱贫攻坚的参与范围和力量,营造人人参与扶贫的社会氛围,为潮州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积极的贡献。
二、发挥优势,主动作为。发挥社会组织自身专长和优势,在承担公共服务、提供智力支持、实施帮扶项目、协助科学决策等方面主动作为,积极参与产业扶贫、教育扶贫、健康扶贫、易地扶贫搬迁、志愿扶贫等重点领域脱贫攻坚。
三、形式多样,注重实效。社会组织要积极面向贫困地区开展扶贫活动;主办、承办的博览会、展销会、年会、专题会等,优先选择在贫困地区举行,积极与贫困地区经济发展、招商引资、扶贫开发等相结合,通过设立慈善信托、实施扶贫项目、结对帮扶、捐赠款物、消费扶贫、资助贫困地区公益慈善组织等方式,参与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。
四、依法依规,信息公开。要建立健全公益项目运作规范管理制度,确保脱贫攻坚工作依法依规、依章程规定进行。主动对接政府扶贫工作计划和扶贫工作部署,并通过互联网等多种途径及时、全面地公开“在哪里扶贫”、“扶了谁”、“扶了多少”、“扶贫效果怎么样”等情况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,确保“真扶贫”、“扶真贫”。
全市社会组织迅速行动起来,积极参与脱贫攻坚,为建设和谐盐城、幸福盐城,推动我市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,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做出更大贡献。
中共盐城市心理健康服务协会联合党支部
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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